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9-09-27 16:37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 阅读次数:次
一、招标条件 | |||||||||||||||||||||||||||||
中英(大连)先进制造产业示范园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期EPC总承包工程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花园口经济区备案。以大花经基备【2019】13号、大花经基备【2019】14号、大花经基备【2019】15号、大花经基备【2019】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中英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英(大连)先进制造产业示范园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期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市花园口经济区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62322.0㎡ 其中: 层数: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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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19年10月28日 开工至 2021年04月28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并且([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甲级]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机电工程一级]或者[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含3家,1家设计单位、2家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确定。(因为系统原因,报名操作时须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如投标单位不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导致无法刷卡,按废标处理)。注: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则(1)联合体成员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初步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明确:①联合体各方的地位(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②联合体的授权代理人(须出自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④联合体的任一方均对本次投标承担连带责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否则均不予通过本次投标报名。 4.其它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施工单位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并且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单位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专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且【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 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5.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因为系统原因,报名操作时须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如投标单位不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导致无法刷卡,按废标处理); 6.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2018年)(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三年,则出具与其成立年限相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须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须具有承担本EPC总承包项目所需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8.投标人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s://www.lnwlzb.com/)办理CA锁。投标单位须办理CA锁网上报名,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投标单位请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lnzb.cn)进行网上报名,未办理CA锁的单位请及时办理后进行网上报名(办理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9.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以上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不得是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或者总体设计文件的设计单位或者与其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10.投标人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 1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含3家,1家设计单位、2家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确定。(因为系统原因,报名操作时须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如投标单位不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导致无法刷卡,按废标处理)。注: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则(1)联合体成员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初步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明确:①联合体各方的地位(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②联合体的授权代理人(须出自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④联合体的任一方均对本次投标承担连带责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否则均不予通过本次投标报名。 1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须出自联合体牵头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出自联合体牵头人)或项目负责人(须出自联合体牵头人)刷身份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13.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与形式缴纳。 14.截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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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现场投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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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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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时间: 2019年10月22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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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19年09月30日 08时30分至2019年10月14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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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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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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