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0-09-16 17:26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 阅读次数:次
一、招标条件 | |||||||||||||||||||||||||||||
旅顺新城区城镇化建设项目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给水EPC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备案。以旅发改【2020】2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市旅顺口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旅顺新城区城镇化建设项目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给水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大连旅顺新城区的龙头片区和水师营片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本项目位于大连旅顺新城区,共涉及两个地块,总占地面积约38公顷规划范围内的给水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等。1、祥兴北师大项目道给水基础设施工程管线长度约5420米。2、25号路(纵向 P 线)项目给水基础设施工程管线长度约2400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4.工期要求:2020年10月20日 开工至 2021年06月21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含两家,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企业;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 6.其它要求:1、企业要求 : (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和②: ①设计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②施工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 个日历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被执行失信人名单的 (www.creditchina.gov.cn);在辽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废标处理。 2、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无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无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含两家,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企业;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不得有负责的在建项目。 |
|||||||||||||||||||||||||||||
四、投标 |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8.3万元 |
|||||||||||||||||||||||||||||
2.开标时间: 2020年10月10日 09:30 |
|||||||||||||||||||||||||||||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
|||||||||||||||||||||||||||||
5.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
|||||||||||||||||||||||||||||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0年09月16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9月23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1) 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 投 标 服 务 平台 (https ://www.lnwlzb.com/)办理 CA 锁。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刷身份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需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唱标前接受招标人身份验证,否则退还其投标文件,不可以参加开标会议。 (4)截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 1 个日历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被执行失信人名单的(www.creditchina.gov.cn);在辽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 (5)投资额约915.71万元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
|||||||||||||||||||||||||||||
九、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