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0-03-26 15:12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 阅读次数:次
2020年皇姑区老旧小区提质改造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05111 | 工程名称 | 2020年皇姑区老旧小区提质改造工程(一期)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05111001001 | 标段名称 | 2020年皇姑区老旧小区提质改造工程(一期)设计、造价 | |||||||||||||||||||||||||||||
建设单位 | 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 填报单位 |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其他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年03月2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0年03月29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皇姑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沈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邓佳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182101433 | 2.850000% | 2020年04月02日-2020年04月17日;共计15日历天。 | 合格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87.74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沈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邓佳 | 马福多 | 王宪明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 注册咨询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182101433 | CN122100263 | 咨登0620181200023 | |||||||||||||||||||||||||||||
投标报价 | 2.850000% | 2.750000% | 3.300000% | |||||||||||||||||||||||||||||
工程工期 | 2020年04月02日-2020年04月17日;共计15日历天。 | 2020年04月02日-2020年04月17日;共计15日历天。 | 2020年04月02日-2020年04月17日;共计15日历日。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良及以上 | 优质 | |||||||||||||||||||||||||||||
企业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
评审得分 | 87.74 | 81.98 | 79.77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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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联合体成员说明:沈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1: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资质: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联合体成员2: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沈阳中建东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资质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对资质等级的要求,按废标处理。 | |||||||||||||||||||||||||||||||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与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已过期,不满足招标文件对资质等级的要求,按废标处理。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