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3-06-02 20:01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 阅读次数:次
鲅鱼圈区委党校新校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18709 | 工程名称 | 鲅鱼圈区委党校新校区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18709001001 | 标段名称 | 鲅鱼圈区委党校新校区项目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中共营口市鲅鱼圈区委党校 | 填报单位 | 辽宁方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6月0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06月05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开发区 | 建设地点 | 营口市鲅鱼圈区滨湖路南、鹊明湖路北、沙河东街西。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东跃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唐瑾秀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辽1212011201208425 | 172790700.000000元 | 441日历天 | 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90.2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东跃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盛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城建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唐瑾秀 | 周瑛 | 盛贺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唐瑾秀 | 周瑛 | 盛贺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陈天禄 | 邱焕龙 | 孙连强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LB[2020]01002],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辽1212011201208425]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赣建安B(2019)0018881],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赣1362018201900684],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赣1362018201900684]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GB[2021]01256],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辽1212015201612954]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一级建筑师[20142101311] | 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S122101612] | 注册一级建筑师[20152101385]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1212011201208425 | 赣1362018201900684 | 辽1212015201612954 | ||||||||||
投标报价 | 172790700.000000元 | 173190400.000000元 | 17295980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441日历天 | 441日历天 | 441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 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 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评审得分 | 90.22 | 83.51 | 82.29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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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东跃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盛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城建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