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4-07-10 16:32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 阅读次数:次
葵英大厦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3115 | 工程名称 | 葵英大厦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3115001001 | 标段名称 | 葵英大厦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建设单位 | 大连葵英大厦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大连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10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 建设地点 | 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路347号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连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王彦波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062100912 | 7516190.670000元 | 120日历天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规范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及运营方审核,同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工程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及运营方审核。需同时满足运营方验收标准,达到后续运营方使用需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 92.49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腾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彦波 | 李欣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马力 | 刘勇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王彦波 | 李欣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20062100912 | 20062100925 | ||||||||||
投标报价 | 7516190.670000元 | 7513088.890000元 | ||||||||||
工程工期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规范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及运营方审核,同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工程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及运营方审核。需同时满足运营方验收标准,达到后续运营方使用需求。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规范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及运营方审核,同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工程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及运营方审核。需同时满足运营方验收标准,达到后续运营方使用需求。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 ||||||||||
评审得分 | 92.49 | 87.75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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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连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腾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大连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大连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1、设计费下浮率22%;施工费折扣率99.87%;投标总报价:7516190.67元。2、得分业绩:(1)大连现代农业产业中心一期项目EPC总承包(2)金州宾馆防疫集中隔离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大连腾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1、设计费下浮率23%;施工费折扣率99.85%;投标总报价:7513088.89元。2、得分业绩:(1)大连市传染病医院扩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2)连锁街历史文化风貌E地块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